原标题:省人大公开征求《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意见和建议
神州茶网8月11日 讯:记者从福建省人大获悉,为切实做好《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评估意见和建议。
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性茶产业发展法规。
我省于日前启动《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将对茶产业发展条例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重点是茶产业发展扶持制度、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山地茶园林权登记及抵押制度、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制度、茶园生态保护制度。评估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进一步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如果对《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登录或链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fjrd.gov.cn/),点击网页上的“立法意见建议”栏进入,下载问卷填写完毕后,寄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业务处,或发送邮件至cyhfjfz@163.com。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350001,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