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茶网9月25日 讯:为保障和促进全县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崇阳县法院特制定《崇阳县人民法院服务茶产业发展六条意见》,要求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茶产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茶产业的战略上来,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崇阳茶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要求,一是开通绿色诉讼通道,为茶产业发展提供切实诉讼便利。对与茶产业发展有关的案件,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茶农、茶产品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保护。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茶农、茶产品企业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经审批后,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对茶农、茶产品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
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茶产业发展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妥善处理茶产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流转纠纷,为茶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周边环境;妥善处理与茶产业发展有关的合同纠纷,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合理确认违约责任,保障茶产品合法生产、销售;妥善处理茶产品企业用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茶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审理涉及茶产业发展的行政案件,及时纠正针对茶产品企业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茶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损害茶农、茶产品企业合法权益,阻扰茶产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挽回茶农、茶产品企业的经济损失;依法严惩侵占、挪用、诈骗茶农、茶产品企业资金财物等侵财型犯罪,保障茶农、茶产品企业的财产安全;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阻扰施工、故意伤害茶农、茶产品企业经营者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茶农、茶产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和经营者人身安全。
四是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为茶产业发展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对茶农、茶产品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要穷尽执行措施,帮助茶农、茶产品企业实现合法权益;对茶农、茶产品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和变卖等强制措施;对茶农、茶产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确需采取逮捕、拘留、拘传等人身强制措施的,事先要认真评估可能给茶产业发展带来的风险,讲究执行方式和策略,并帮助做好茶农、茶产品企业稳定工作;对并非恶意逃避债务,只是资金暂时困难且有发展潜力的茶产品企业,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债权转股权、债权转经营权等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帮助茶产品企业走出困境。
五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为茶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法庭就地办案、巡回审理的优势,主动为茶农、茶产品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茶农、茶产品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对茶产品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对涉及茶产业发展的案件尽可能适用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处理,营造和谐稳定的茶产业发展环境。
六是加强队伍组织管理,为茶产业发展提供严明纪律保障。加强宣传发动,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发展茶产业对崇阳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茶产业的战略上来,积极主动为茶产业发展提供切实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树立先进典型,对为茶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奖励;严明组织纪律,对阻扰茶产业发展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惩戒,为崇阳县服务茶产业发展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