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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取消35家企业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

更多 产业要闻 内容  |  2015-04-12  |  央广网  |   新闻爆料

  神州茶网4月12日 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由于西湖龙井茶名气在外,加之产量有限,近年来,“龙井茶”、“西湖龙井”等名号被不断冒用,许多不法商家混等混级、以次充好,或者用其他品种的绿茶冒充西湖龙井茶,以至龙井茶产区的茶叶口碑和销售受到影响。

  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厅了解到,因为混等混级、以次充好,“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人——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取消了35家企业的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权。目前可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企业为352家。龙井茶于2008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法定产区涉及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市,覆盖18个县(市、区)的38.1万户茶农。简单来说,只有这18个县市区按照龙井茶标准制作的茶叶可以叫龙井茶,其他地方一律不能标注龙井茶字样,否则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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