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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龙井"广州市场遇冷 茶商多摇头"不敢卖"

更多 市场分析 内容  |  2015-06-03  |  南方都市报  |   新闻爆料

    原题:芳村茶叶市场“西湖龙井”包装下架 “西湖龙井”维权事件之下,茶商多摇头“不敢卖”

    神州茶网6月3日 讯:维权之下,广州茶市已鲜见“西湖龙井”。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茶商,大部分不再售卖此品种茶叶,或是将茶名更换为“杭州龙井”。过去两年,“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持有者、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对广州近150家茶商进行打假索赔,被质疑“钓鱼”维权。有茶行业专业人士表示,虽不认可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这一维权方式,然而,以成品包装形式售卖的地理标志产品,可能导致茶叶市场销售模式的洗牌。

   “西湖龙井”改“杭州龙井”

   “西湖龙井”维权事件扩散开来,在芳村启秀茶叶城、山村茶叶市场和南方茶叶市场一带,问及“西湖龙井”,茶商就直摇头,“没有没有,我们不卖,也不敢卖”。

    记者走访多个茶叶市场和市内茶庄,仅在芳村买到两盒使用通用包装的龙井茶,上面没有标记任何茶名。临走时,店家一再声明,“我们卖的是龙井茶,不是西湖龙井”。

    珠江新城友谊商店茶艺乐园的店员则拿出一包茶叶,上面贴有由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配发的防伪标识,但包装上印着4个字,“杭州龙井”。“没有西湖龙井吗?”“这个就是。”

    在全国最大的茶叶集散地芳村,印有“西湖龙井”字样的包装盒,均已下架。所开具发票上,他们仅写上“茶叶”二字,不再标明茶叶品种。

   “不光西湖龙井,普洱茶也有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我们只能靠店员的口来介绍茶叶的品种了。”茶艺乐园的负责人谢宝瑜说。

    在芳村茶叶市场,记者在嘉茗华庭找到一家售卖西湖龙井茶的店。店主介绍,他们属于自产自销,自家的茶厂就在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产区。顾客购买茶叶,他们会贴上配发的防伪标识。

    西湖龙井价格无明显提升

    广州人素来爱喝茶,不过品种以普洱、铁观音和红茶为主,包括龙井茶在内的绿茶,所占市场比例极低。“茶商们一般是清明前,买几斤西湖龙井回来,给爱茶的老顾客尝鲜”,广东省茶促会会长黄浩波介绍。

    对比之下,近几年来,广州市场的西湖龙井茶价格并无明显提升。与其他茶产业一样受到“八项规定”影响,这种以高端路线为主的茶叶市场并不景气。西湖龙井茶价格在每斤2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店主会明确告知,“这不是西湖产区的”。

    专业人士:成品包装或成趋势

    广东茶促会理事王进锋分析,地理标志商标维权之下,成品包装或将成为茶叶流通的趋势,广州传统以散茶售卖为主的方式,或可能逐渐减少。这一趋势之下,一部分茶农和茶商也将遭遇瓶颈,“散茶没有Q S认证,没有生产日期,但是中国茶产量大,有些茶农的茶,并非品牌,很难用包装来装好”。

    不过,他提醒,通过西湖龙井,让茶商慢慢厘清,要卖的茶,是哪一个茶农生产的,能够追溯到源头。黄浩波则表示,接下来,广东省茶促会还将举办针对中国名茶地理商标一类的研讨,向茶商传递应对之策。

    延伸阅读:名茶“西湖龙井”羊城维权 广东茶商赔钱赔得窝囊吗——约150家茶商遭遇“钓鱼式索赔”,质疑有关“地理标志商标”告知不足

    去年,广州市越秀区“种茶人”的陈红佳收到一纸传票,以为是骗子的伎俩,她没有理会。她当时并未察觉,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以侵权为名将她告上法庭并索赔。

    2011年6月21日,“西湖龙井”被注册为地理标示商标。过去两年,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维权,广州近150家茶商卷入其中。

    前日下午,广东省茶叶行业协会和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举办了一场研讨会。她和同行们坐在台下反思:这一维权事件背后,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市场博弈,茶商该如何应对。

    缘由:150笔如出一辙的买卖

    这笔带来官司的茶叶买卖,已是一年多前。2013年11月份,她依稀记得,广州市越秀区五羊邨这家名为“种茶人”的茶店来了两名女顾客,进店便问有没有售卖西湖龙井茶。

   “她们说,这是老板派的任务,要用好点的包装。我店里恰好有两斤西湖龙井,但是没有包装盒”。陈红佳的店里以售卖自主品牌的铁观音为主,她也会常备一些其他品种的茶叶,以备熟客需要。

    嘱咐客人第2天再来后,她专程到芳村茶叶市场买了两个写有“西湖龙井”字样的包装盒。不到一个星期,客人取走了茶叶。这笔买卖成交价为600元,临走,顾客让店员开具了一张发票,上面写有“西湖龙井茶”字样。

    8个多月后,陈红佳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她以为是骗子的伎俩,没有在意,扔掉了传票。直到接到一个电话,她才知道,“自己确实惹上了官司”。法院告诉他,她的店铺出售的茶叶涉嫌侵犯了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的商标权。“地理标志商标”,这是她此前从未接触过的概念。

    据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会长黄波统计,广州市已有约150家茶商遇到类似的情形——— 有顾客到他们店里购买数量不多的茶叶,要求用写有“西湖龙井”字样的包装盒,然后在发票或单据上开具“西湖龙井茶”,并盖上公章。这一做法被茶商们质疑,存在“钓鱼”嫌疑。这些店铺分别位于广州市荔湾、越秀、海珠和南沙等区,茶馆、零售茶店和茶叶批发商均有涉及。

    质疑:茶商多不知“西湖龙井”已注册

    最早被告知侵权的是百福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璋,他在广东省内18家大型商场设有茶叶专柜,这些茶叶均采用自己制作的包装。

    当得知自己被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告上法庭后,他立马出具了进货证明。他的龙井茶从杭州西湖区一家大型西湖龙井茶生产企业进货,“从1992年起就找他进货,已经合作有20多年”。

    然而他被告知,这些证据将不被采信。出于企业声誉考虑,他选择与该茶产业协会私下调解,但心里仍是忿忿不平,“我们根本不知道西湖龙井已经被人注册了。他们完全可以通知一声的呀”。

    同样出具进货证明的,还有海珠区滨江东路同睦茶行的张翔。售茶时,他已经收到供货商提供的西湖龙井防伪标识。他说,因为防伪标识上面标的是250克,当时顾客只买了100克,故没有张贴防伪标识。“我们平时大多是卖散茶给顾客。”

    在法庭上,他出具了西湖龙井茶产区的供货商手写的证明信件,以及自己来往杭州的机票,但在法庭上并没有被采信。他被索赔4万元。

    同被判赔4万元的陈红佳不服一审判决,她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2015年1月21日,新成立的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批审理了她的案件,终审判决与一审一致。

   “西湖龙井是流传上千年的茶名,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商标已经被注册。而且公证视频上并没有体现客人购买的是散装茶叶,我们无缘无故就赔偿了4万元,”海珠区另一茶商黄依绿觉得委屈。

    广东茶产业促进会会长黄波亦提出质疑,“广州芳村茶叶市场是全国最大的茶叶集散地,西湖龙井注册后,是否履行过告知义务?”

    专家:商标持有者应履行告知义务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从学术上分析,西湖龙井茶在2011年6月份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在这一地理标志商标专营之前,所有的销售渠道是合法的,属于合法销售商,不应该承担没有使用商标的侵权责任。

   “如果西湖龙井加了标识才是真的,你是否给了必要的时间和告知?如果只是你自己去注册,买受人没有义务去查询。”徐瑄将侵权分为“善意使用”和“恶意侵权”两个方面进行区分,如果给了一定的期限,销售商还是侵权,那么需要诉诸法律。

    此外,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向茶商索赔,这势必增加茶商的销售成本,而这一增加的成本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她建议,两地行业协会之间应组织集体谈判,将赔偿额降低至茶商和消费者都能承担的范围之内。

    徐瑄说,地理标志必须得到尊重,但过分保护和不保护都应否定。毕竟,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并不意味着品质的保护,只是注明它的来源,易于消费者去识别。

   “这并不同于创造性的成果,会导致其价值的改变,这并不是个人创新劳动,而是地理和历史传统形成的结果。”

    律师:被诉侵权应先取证

    部分茶商表示,当收到律师函时,以为是诈骗事件,“想都没想就撕了”。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牟晋军提醒,如果被诉侵权,首先要冷静,做好证据的收集,包括茶叶的商品来源和取证过程中的证据。比如,保留好店内摄像头录像资料。

    其次,商品来源证据同样关键。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原本不知是侵权行为,又能够提供合法进货渠道证据的话,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得到保护,但是维权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正当性。”

    牟晋军同时提醒茶商,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作为茶商,应该多点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防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自己被动侵权,或者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也是非常必要。

    析因:西湖龙井“地理商标保护”是什么?怎么看?

    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表示,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生产地域范围为杭州市政府划定的西湖龙井茶保护基地168平方公里区域,涉及西湖、转塘、双浦、留下等4个乡镇和街道。

    根据该茶产业协会提供的一纸证书,上述“在2013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西湖龙井品牌价值为54.56亿元人民币”,显示这份证书由中国茶叶品牌价值评估课题组出具。

    茶商们对“地理标志商标”所知甚少,在中国,这也是一个“新鲜事物”,很多民众并不太了解。

   “我们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不同地区的‘特产’,比如山东烟台苹果、新疆哈密瓜等,同时也包括西湖龙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张云说。

   “某些地方能够有一些优质的特殊产品出产,都是地理的造化。这种对地理标识的保护是合理的,也可以作为营销策略。比如,土豆从地里拔出来可能一块钱10个,超市精包装以后可能一块钱1个”,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表示。

    中山大学人类学博士叶琳认为,地理商标保护的区域有时难以认定。“地理商标保护的核心是商标保护,以及品质和品位的保留,促进某些产品的发展。‘西湖龙井’是不是仅仅局限于杭州西湖区,这个问题存在疑问。茶叶不是一种自然的产物,它包含了人类的劳动,体现了历史文化内涵。”

    张云对此表示认同,“地理商标区域的制定,本身比较难划分;而且地理标志商标远远超过了商标保护的范畴,这里面其实包含了地理和历史人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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