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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扶持茉莉花茶产业 种植基地将分级保护

更多 产业要闻 内容  |  2014-04-26  |  福州日报  |   新闻爆料

    神州茶网 讯: 《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自去年8月起,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于25日获得通过,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按照法规,今后福州市茉莉花种植基地将实行分级保护。

  作为茉莉花茶重要原料之一,茉莉花品质直接关系到茶的质量。虽然近年福州市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茉莉花种植面积仍呈缩减趋势。法规规定,福州市政府应在适宜种植茉莉花的区域划定种植基地,并发布公告。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一级种植基地和二级种植基地,由市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茉莉花种植基地经依法划定后,市政府应给予保护,并严格征收条件。为此,法规规定,茉莉花一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二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同时,为保证茉莉花种植基地的面积,法规借鉴杭州征收龙井茶基地标准,规定征收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应先按照基地相应等级补足种植面积方可征收。

  另外,法规在如何进一步规范福州茉莉花茶质量标准,以“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推动茉莉花茶产业发展等方面,也作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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